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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首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深圳赛区暨第四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9   类型:通知公告  作者:

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新平台,各有关单位:

6月29日,科技部下发通知,举办2012(首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该赛事由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全国工商联指导,共青团中央、致公党中央、国家外国专家局支持,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和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承办(见附件1科技部文件)。

大赛已于7月5日正式启动,将历时6个月,在北京、深圳、宁波、成都、上海设立赛区,各赛区评选出优秀获奖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深圳赛区由深圳市政府、科技部火炬中心和广东省科技厅共同主办,我委牵头承办,将评选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7月9日,深圳赛区组委会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副市长陈彪代表市政府宣布大赛深圳赛区赛事,与第四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融合,会上发布了深圳赛区的赛制设置、赛事安排及配套政策措施等。

大赛系国内最高规格的创新创业赛事,将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扶持获奖项目,使好项目、好企业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从而达到吸引人才,引导创业、促进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的目的。

大赛自7月5日起至8月31日接受参赛报名,参赛者可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xcyds.com或者深圳赛区官网http://www.iecsz.org报名。

参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将进入科技部备选项目库,通过不同渠道和国家科技计划给予支持。同时,还有望获得大赛合作商业银行的授信、大赛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交易所在股改、并购和上市方面的免费培训以及创业导师的免费辅导。赛区决赛和大赛总决赛前几名的企业和团队还将获得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支持。

参赛的深圳优秀企业和团队,将进入深圳市备选项目库,通过深圳市创业大赛资助等市级科技计划给予专门支持(详见我委发布的年度科技计划指南),同时有望获得孵化场地优惠政策配套,融资担保、 银行授信、创业辅导等一系列支持。

希望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一、积极动员辖区创业团队和企业参加大赛,配合深圳赛区组委会做好赛事宣传和推介活动。

二、根据科技部文件精神,要为参赛的优质项目提供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

三、落实深府〔2008〕200号文,支持竞赛优胜者创办的创业企业入驻,对入驻企业予以2年免房租、第三年房租减半资助。

四、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协助赛区组委会在各区的组织工作,上传下达,汇总辖区组织情况、优质项目支持情况以及组委会要求的其他相关情况,请于7月2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传真反馈我委科技应用促进处(见附件2)。

请各市级以上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新平台等创业服务机构积极推荐在孵企业和团队参赛。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深圳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张守衡、李杰、王海波

联系电话:0755-86671299、0755-86309878、0755-86671369

电子邮箱: cyds@iecsz.org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应用促进处:朱永锋

联系电话:82002264,传真:82002167

电子邮箱: zhuyf@szsti.gov.cn


附件:1.科技部文件

      2.深圳各区负责大赛组织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