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24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能源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奖励对能源领域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12年第3号公告,开展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如有申报,请按照《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能科技﹝2009﹞341号)要求,完成申报材料(一式7份,并附光盘)的编制,于2月28日前上报我委(市民中心C4043室)。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能源局公告2012年第3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德山 82101175,黄时欢 82101178;传真:8200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