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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关注我省出台全国首部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11-12-15   类型:新闻快讯  作者:

消息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办公室

《粤首部促进自主创新地方性法规明年3月实施》、《我省出台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我国第一部促进自主创新地方性法规在广东出台》……11月3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国第一部促进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日,新华社、《科技日报》、《南方日报》、南方网等中央、省内主要媒体纷纷在第一时间对此进行报道,其中《科技日报》、《南方日报》均把此新闻内容刊登在头版头条,《科技日报》还发表了评论文章。

  《条例》报道刊出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人民网、中国日报网、凤凰网、求实理论网、新浪、搜狐、网易等媒体在第一时间转载了该消息,辽宁省科技厅、河北科技信息网、广西科技信息网等兄弟省份也转载条例的报道内容。众多媒体纷纷来电要求对《条例》进行深入的采访,其中《南方都市报》的记者专门就《条例》的出炉背景、内容特点专访了我厅李兴华厅长,并以《“四个难以为继”逼出全国首部自主创新法规》为题全面报道条例中的创新性制度、创新性举措等相关内容。

  作为全国第一部规范促进自主创新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既荟萃集成了广东改革开放以来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成功经验,也是广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的新硕果。总共7章、72条的《条例》,第一次在立法层面明确了自主创新的概念定义,提出覆盖自主创新全过程的法规体系,在自主创新的激励与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具有操作性的新措施,有望促进广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使之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推动力。

  《科技日报》评论文章认为,这部法规,让我们看到了在改革开放的征程中,广东人薪火相传的敢为人先精神;让我们看到了在科技创新立法方面,广东人的世界眼光。文章指出,自主创新,法制为基。从早期“摸着石头过河”,探索积累科技政策法规经验,到如今直接架起自主创新的“法制大桥”让千军万马“过自主创新大河”,广东实现了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