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04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南山区2009年度中小企业融资贷款计划并已还清贷款本息、且销售增长率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可由应对金融危机专项资金给予50%的利息补贴。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日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企业进行了专项审计,有16家企业销售增长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可给予贴息。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从即日起开始受理贴息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补贴对象:参加2009年度南山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计划并已还清贷款本息、且销售增长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2、补贴额度:企业已实际支付利息的50%,但资助利息的利率以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一半为限;
3、申报资料:收款收据、贴息申请(见附件二)、支付利息的凭据、借款合同、2009年度审计报告、还款证明(资料为复印件的需验原件);
4、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10日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玉胜 联系电话:26470456 13760371672
联系地址: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西座二楼211室。
(注:本次贴息对象为贷款期在一年以下的企业,贷款期为一年以上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企业暂不予贴息,销售增长未达标的企业不予贴息,如有疑问请按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附件一:2009年度中小企业融资贷款计划贴息企业名单.doc
附件二:关于拨付中小企业融资贷款计划利息补贴款的申请.doc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