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14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佚名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10年12月17日止,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立项项目和承担单位有异议的,可向南山区科技局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以方便我局对异议内容进行核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科技局和区财政局将联合下达项目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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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