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10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如你单位申报的2010年南山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研发分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项资金)的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请用申请账号登陆系统查看具体意见,并于8月13日前一次性补传所有资料,到期未补传资料或资料不合格、不齐全的项目,系统将直接作为不予申报处理。 特此通知。
南山区科技局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