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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研发分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项资金)审查未通过项目限期补传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0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如你单位申报的2010年南山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研发分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项资金)的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请用申请账号登陆系统查看具体意见,并于8月13日前一次性补传所有资料,到期未补传资料或资料不合格、不齐全的项目,系统将直接作为不予申报处理。
    特此通知。

南山区科技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