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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研发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新)

发布时间:2010-04-29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研发分项资金)资助项目本日起开始接受申报,资助类别中新增加“新产品、新技术资助计划”,暂停“资质(资格)认证(认定)资助计划”,即2010年科技研发分项资金资助计划包括十二类,分别是:企业研发项目资助,国家、省、市重大计划立项项目配套资助,产业联盟专业公共技术平台资助,产学研合作研发资助,产业联盟合作研发资助,高校科研机构研发资助,中小科技企业和研究机构参展、学术交流资助,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投融资服务机构投融资活动资助,知识服务业联盟服务活动资助,深港创新合作项目及新产品、新技术资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项目通过区网上审批系统“申请人登录”窗口在线申报(网址:http://appr.szns.gov.cn/nsportal/index.jsp);具体程序:申请人注册〉〉申请人登录〉〉办事大厅〉〉科技局〉〉申报相应类别的资助。

    2、各单位在申报项目之前,请仔细研读各类别的操作规程(网址:http://www.szns.gov.cn/kjj/kjjh/kjyf/czgc),注意每一类别的申报条件及提交资料,自评条件符合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其他不明确事项请查看 首页>>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研发分项资金>>事项通知 中“研发资金可行性报告格式要求、中小企业参展名录等内容”及http://www.szns.gov.cn/kjj/kjjh/kjyf/bgxz/index.shtml“表格下载”等查看各申请书,但正式申报时必须在线填写;

    3、评审类项目(企业研发项目、高校科研机构研发项目、产业联盟专业公共技术平台及产业联盟合作研发等4个类别)在通过专家评审成为入围项目后打印完整材料一份(A4规格,胶装成册)签字盖章后报送项目管理科(南山区委大楼A1103室)。其他审核类项目在确定立项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时提交完整的纸质材料一份;

    4、同一单位可根据各资助类别条件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但同一类别项目申报数量受该类别操作规程中指定的数量限制;

    5、高校科研机构研发项目同一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并且项目必须具有应用及产业化前景,已获得南山区企业资助或与企业签订合作实施协议,由各单位科研处(室)审核后统一申报,并提供审核意见;

    6、已获得南山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到期或过期但仍未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任何类别的资助项目;

    7、申报“新产品、新技术资助计划”类别得单位,《新产品、新技术首次销售或转让专项审计报告》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会计审计机构出具,企业无需支付相关费用,政府已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具体审计机构稍后通知;

    8、申报时间:4月21日上午9:00起至5月20日下午6:00止。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几天集中申报,造成申报系统拥堵而不能登陆导致无法申报或无法根据答复意见重新提交资料。

 

    政策咨询电话:26542018  

    申报项目遇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26542615    联系人:小马

 

南山区科技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