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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深圳将建构宏观质量指数

发布时间:2011-02-17   类型:新闻快讯  作者:

  记者近日从深圳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制定多项措施,给力深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助推“深圳质量”的实现。

  据了解,深圳检验检疫局出台的《关于坚持以质取胜创造深圳质量六项20条措施》,紧紧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实际,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社会发展质量、生态发展质量、城市发展质量等方方面面着手,充分履行检验检疫职责。

  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立足科学发展,夯实“深圳质量”基础。积极协助深圳市政府建立适应深圳地区发展的宏观质量评估体系,建构科学、直观、全面反映深圳地区不同时期宏观质量水平的宏观质量指数;建立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助推深圳“质量+诚信”双体系建设;发挥职能优势,助推深圳质量标准化建设,引领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深圳市整体质量水平。

  立足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加大对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建立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检验检疫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帮扶措施,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助力应对技术壁垒,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立足民生安全,提升社会发展质量。抓好“菜篮子”质量,重点加强进口肉类、食用油、乳制品、水产品、酒类、水果等高风险产品的检验检疫,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确保消费者吃得放心;加强进口服装、钟表、小家电、手机等日用消费品监管,确保消费者用得安心;加快建设消费者质量投诉举报咨询平台,畅顺质量投诉渠道。

  立足口岸建设,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积极配合口岸建设规划,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为深圳口岸发展打好基础;全面构建海港、陆路口岸的电子化通关管理模式;积极保障大运,在进出境物资、出入境人员及携带物等方面提供检验检疫优惠和便利。

  立足环境保护,提升生态发展质量。重点加强对进口原木、木质包装、运输工具、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等高风险产品的检疫监管;规范疫情处置工作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控;推进低碳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认证、绿色环保认证,帮助企业实现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低碳化。

  立足区域合作,拓展质量发展空间。以“深港创新圈”为重点,创新深港澳质检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全面推进深港澳更紧密合作和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完善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协作机制,为加快珠三角一体化提供检验检疫体制保障,促进本区域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示范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