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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3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佚名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正式开展2010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不包括招标项目和倍增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单位)严格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所申报项目应在《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范围内,各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我委及工信部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二、材料报送方式
    申报项目需同时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有关要求如下:
    (一)电子稿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基金网站(
www.itfund.gov.cn)下载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说明认真编制并通过基金网站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新申报单位必须首先在基金网站上注册。
    (二)纸质稿
    可行性报告除电子稿外,项目申报单位还须制作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及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一式三份送交我委(工贸运行监测处)。
    项目申报单位请另行单独向我委提供单位及项目简介(800字以内,加盖印章)。
    上述电子稿和纸质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10年3月18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三份送交我委工贸运行监测处(电子稿请于2010年3月21日前上传基金网站)。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后,我委将根据工信部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企业(单位)及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汇总上报工信部。
四、问题解答和联系方式
    为提高效率,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向我委工贸运行监测处或工信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咨询,我们将根据有关政策认真予以辅导和解答。
    联 系 人: 周后宏、何志梅
    联系电话: 82107421、82107322
    电子邮箱: zhouhh@szbti.gov.cn
    传    真: 82001373
    地    址:  深圳市市民中心 C区 3118室

    附件:1.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2. 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的大型电子企业集团及项目申报单位:
    经研究,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0年2月25日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注意事项: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以下称推荐单位,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请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66号)、《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做好2010年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在申报日期截止后,推荐项目不再受理。
    推荐单位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同时以正式上报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和报送(报送方式见后),排序不分行业类别。
    推荐单位安排配套资金,并在上报文件中进行数额或配套比例承诺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项目申报单位注意事项: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须经推荐单位推荐。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基金申报网站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如果上传文件出现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意见、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被取消申报资格。推荐单位应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二)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将可行性报告打印成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另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资格后,对送交来的纸质稿的符合性、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后,连同正式上报文统一寄送基金管理办公室。
    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基金申报后续流程: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评审。在此期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设立的项目审查委员会确定本年度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计划,得到财政批复后,推荐单位将通知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署基金项目合同,拨付资金,在推荐单位配合下进行后期监管。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25日(含资料的填制、整理、评估、排序、寄送时间。两稿同时截止,纸质稿以推荐单位寄送时的邮戳为准)。
    六、问题解答和联系方式:为提高效率,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过程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推荐单位联系人,推荐单位联系人应认真细致地予以辅导和解答;对项目指南若有疑问,可以咨询项目指南相应解释人。遇到的共性问题可由推荐单位提交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解答。
    办公室联系人:葛 亮、张玉恒、刘萍
    联系电话:010-82512089、68208035、68208036
    传真:010-82512090、68134782、6602136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100086)
 
      
    附件:《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2: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一、平板显示及应用
    1、AMOLED关键技术(TFT背板技术、真空蒸镀技术、薄膜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2、LED背光源平板电视机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3、符合DTMB/AVS/DRA标准的数字电视一体机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4、TFT-LCD关键工艺技术(TFT用纯铝引线工艺、TFT阵列基板集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5、PDP高发光效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6、OLED白光照明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7、电子纸关键工艺技术(驱动背板、封装)、关键材料研发
    8、平板显示用关键材料(靶材、掩膜版、玻璃基板、湿化学品、感光性障壁材料、清洗带)研发及产业化
    9、平板显示用关键设备(玻璃基板生产线成套设备、激光图形化设备、曝光机)研发及产业化
    10、超薄平板电视音响系统及薄型扬声器研发及产业化
    11、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12、三维电视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项目解释人:第1、4、5、6、7、8、9条:彭红兵(010-68208264);第2、3、10、11、12条:梁峰(010-68208220);第10条:梁峰(010-68208220)、彭红兵(010-68208264)。
    二、汽车电子及智能交通
    1、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招标项目)
    2、城市轨道交通专用通信和指挥调度系统应用示范(招标项目)
    3、基于动态信息的智能交通系统研发及应用示范(招标项目)
    4、汽车电子系统(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数字化仪表、车载网络、电子驻车系统)研发与产业化
    5、超级电容器研发及产业化
    6、动力电池用关键材料(隔膜、新型负极材料、电解液)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解释人:第1、3、4条:侯建仁(010-68208280);第2条:乔跃山(010-68208224);第5、6条:彭红兵(010-68208264)。
    三、信息安全
    1、高性能网络信息安全综合防御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招标项目)
    2、基于云计算模式的防病毒和防恶意软件系统研发和产业化
    3、智能手机信息安全软件研发
    4、不良信息(文字、图像、视频)识别技术和产品研发
    5、基于IPv6的高端路由器、高性能防火墙研发与产业化
    6、高性能、高可靠WEB安全防护网关研发与产业化
    7、金融鉴假(鉴别、清分)设备及关键传感器研发与产业化
    项目解释人:第1、2、3条:孙文龙(010-68208206);第4条:王少朋(010-68208292);第5、6条:侯建仁(010-68208280);第7条:侯建仁(010-68208280)、彭红兵(010-68208264)。
    四、软件与信息服务
    1、分布式实时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2、蒙古语言文字软件开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3、三维CAD软件研发和产业化(建筑、服装)(招标项目)
    4、信息系统(政务、医疗)运行维护支持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5、SaaS服务(通用管理)综合支撑平台(招标项目)
    6、基于B2B电子商务运营信息的商情分析软件开发
    7、基于自主版式文档技术的数字出版应用系统开发
    8、面向电信、商业零售领域的大型商业智能软件研发
    9、互联网精准搜索技术与产品开发
    10、工程分析软件研发和产业化(机械、建筑)
    11、游戏设备高性能嵌入式虚拟3D图像处理系统研发
    12、基于多核技术场景数字化仿真展示和还原(古建保护)处理软件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解释人:第1、2、6、7、8、9条:孙文龙(010-68208206);第3、10条:王少朋(010-68208292);第4、5、11、12条:尹洪涛(010-68208291)。
    五、集成电路及电子基础
    1、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2、多晶硅生产副产物循环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3、交通、门禁用高安全性非接触式IC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4、基于电力线载波通信的电表专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5、符合USB 3.0标准的接口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6、高性能数字视频监控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7、半导体照明用衬底材料、高纯金属有机源(MO源)研发及产业化
    8、薄膜太阳能电池及设备研发与产业化
    9、基于传感网应用的新型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解释人:第1、3、4、5、6、7条:关白玉(010-68208270);第2、8、9条:彭红兵(010-68208264)。
    六、信息通信及数字视听
    1、适于云计算的高端服务器研发与产业化(招标项目)
    2、基于自主视听标准面向三网融合的数字家庭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应用(招标项目)
    3、适于云计算的网络存储系统研发与产业化
    4、基于闪联标准的信息终端研发与产业化
    5、10Gbit/s无源光网络(10G PON)局侧设备和光网络单元开发及产业化
    6、高速并行光互连模块开发及产业化
    7、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终端研发及产业化
    8、基于OMS平台的移动通信终端和业务应用开发及产业化
    9、数字家庭VOD视频点播系统关键设备IPQAM调制器的研发及产业化
    10、微型投影仪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解释人:第1、3、4条:侯建仁(101-68208280);第2、9、10条:梁峰(010-68208220);第5、6、7、8条:乔跃山(010-68208224)。
    七、行业服务及信息技术应用
    1、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公共支撑平台(招标项目)
    2、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基于SoC参考平台的国产IP核推广示范)(招标项目)
    3、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数字视听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标准、检测、预警)
    4、2009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成果产业化
    5、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
    项目解释人:第1条:尹洪涛(010-68208291);第2条:关白玉(010-68208270);第3条:关白玉(010-68208270,半导体照明领域),彭红兵(010-68208264,太阳能光伏领域),梁峰(010-68208220,数字视听领域);第4条:刘晓馨(010-68208262)。
    注:
    有关招标项目、“倍增计划”的申报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