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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9   类型:新闻快讯  作者:佚名


国科火字[2010]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苏州工业园管委会:

  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工作在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火炬计划统计数据、基于数据的分析研究报告以及各类统计产品,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环境建设相关政策调整制定,为各方面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详实地数据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鼓励先进,推广好的工作经验,根据《关于印发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3]30号)和《关于开展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国科火字[2010]191号)确定的相关标准,我们对各单位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价,现决定对在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考核评价中成绩突出的15家科技部门及20家高新区予以表扬。现将表扬名单公布如下:

  一、获表扬科技部门名单

  1. 江苏省科技厅
  2. 北京市科委
  3. 广东省科技厅
  4. 辽宁省科技厅
  5. 安徽省科技厅
  6. 河南省科技厅
  7. 武汉市科技局
  8. 云南省科技厅
  9. 四川省科技厅
  10.南京市科技局
  11.成都市科技局
  12.河北省科技厅
  13.江西省科技厅
  14.山东省科技厅
  15.哈尔滨市科技局

  二、获表扬高新区名单

  1. 武汉高新区
  2. 南昌高新区
  3. 厦门火炬高新区
  4. 广州高新区
  5. 上海张江高新区
  6. 吉林高新区
  7. 淄博高新区
  8. 宝鸡高新区
  9. 杭州高新区
  10.南宁高新区
  11.苏州工业园
  12.西安高新区
  13.重庆高新区
  14.包头高新区
  15.昆明高新区
  16.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
  17.襄樊高新区
  18.济南高新区
  19.成都高新区
  20.株洲高新区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希望各单位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共同为开创火炬事业的新局面而努力。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