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25 类型:通知公告 作者:深圳大学城创业园
各入驻企业:
根据创业园周边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和租金标准和本园物业维修费用逐年增加等因素,通过创业园管理公司股东商议决定:
自2016年3月1日起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户,在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1、桑泰大厦15层以下的房屋租金标准定为60元/㎡/月,18层、19层的房屋租金按原定标准,暂不作调整。
2、平山大厦房屋租金标准定为57元/㎡/月。
3、物业管理费用标准定为9元/㎡/月。
深圳硅谷大学城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