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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月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30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

各有关企业:

为及时掌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委决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月报统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所有已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以及申报过我委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于8月20日前登录我委科技统计系统,按要求补报2012年上半年合计数据及2013年1-7月的月报数据。

二、请所有上述企业从2013年9月起,每月10日前登录我委统计系统,自行填报上月相关数据。

三、请上述企业按时、如实填写月报数据。各企业所填报数据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年审、软件企业年审、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和审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统计系统使用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3年8月7日

(联系人:曹环,电话:82002204;技术支持电话:0755-86576087、8657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