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列表页

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7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1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773号,附件2)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依据《通知》要求执行。

  二、注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人时,须注重材料的真实性。按照《通知》要求,申报人推荐单位须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审查,确保书面表格和材料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申报人报送的各类证书、获奖、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有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加盖印章或签字。

  三、申报材料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773号)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推荐报告1份;

  2)相关表格“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5份,均须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中生成打印(用人单位录入版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zhichen.com.cn/shownews.asp?ID=106,软件咨询电话:010-83065045/6/7800);

  3)数据库文件“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候选人数据包”、“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数据包”,此三个数据包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四、上述表格和附件材料请严格按A4规格打印、装订,于2013327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报送材料地址:市民中心C区三楼3012

  联系电话:8210846782105493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1号)

     2.关于开展“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773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319


附件:

  • 附件1: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开展“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