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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第二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3   类型:政策指南  作者: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我省2012年第二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将于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创业人才项目;
  4、“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申报时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在2011年12月以后。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项目也不得连续申报。

  申报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可在“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三、申报办法

  各区委组织部(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本区汇总申报;市属科研院所由市科技创新委负责汇总申报,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人委负责汇总申报,市属高校由市教育局负责汇总申报,市属企业由国资委负责汇总申报,市金融机构由市金融办负责汇总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或在深圳人才工作QQ群(173572043)下载。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区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局)积极发动区直各相关部门到各园区、用人单位进行政策宣讲并组织申报,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所属行业用人单位进行申报。

  2、各部门于6月25日前将各用人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委前楼522房,联系人:黄河,联系电话:82103453,82102012)。

  3、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4、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附:市直及区“千人计划”人才申报联系电话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1日

深圳市“千人计划”人才申报联系电话

  黄 河(市委组织部)      82103453、82102012
  黄 良(市科技创新委)     82002175
  熊 宇(市卫人委)       25531462
  陈益清(市教育局)       82105172
  侯 雷(市国资委)       83883761
  徐晓敏(市金融办)       82107542
  江 锋(福田区委组织部)    82918333转1703
  常传冰(罗湖区委组织部)    25666472
  吴 瑛(南山区委组织部)    26542166
  方 遒(盐田区委组织部)    25228123
  王 进(宝安区委组织部)    29998195
  刘继国(龙岗区委组织部)    28909820
  张志群(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88211664
  岑 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85209437
  蒙 莹(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  23338306、28025036
  廖政华(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833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