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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社保入税的话题炒得很热,为什么大家那么关心社保入税?对企业有何影响?企业又该如何应对?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聊一聊~
官宣!社保正式入税!
10月30日,上海、北京,深圳、青岛、天津、山西、山东、吉林、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等11省市发布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在征收方式上各地存在差异,主要有三种模式。
大部分地区还是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企业再于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社保。
第一,社保实际缴费率不统一,不利于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社保入税的就是规整统一各省市的缴费标准。
通过“社保入税”,将社保资金的征收主体,从原来的社保部门转移到税务部门,一是可以透过对企业经营数据的全面掌握堵塞漏洞,二是可以透过税务稽查等手段,加大对企业的强制性征收力度。
第二,人口老龄化加剧了社保基金缺口压力。2010年之后,我国度过了“刘易斯拐点”,正式向人口老龄化国家迈进,养老问题也将成为困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潜在挑战,社保入税很大程度上为了缓解社保基金缺口带来的巨大压力。
社保入税,对企业有何影响?
一、由“费”变“税”,监管变严,税务局会不会有大动作?
很多企业慌了,对于社保入税,金税三期+大数据那么强大,会不会通过财务报表中列支的工资、个税申报的工资比对稽查。
小编认为,短时间内税务局不会严查企业社保这块,因为大部分地区社保的核定还是人社、医保部门,只不过缴费这块移交给税务局征收,其他方面不变。
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曾强调过:“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
二、社保入税,企业成本增加?
三、社保入税后,账务处理有没有变化?
很多人问小编:“社保由费变税,账务处理是不是应该按税入账呀?”
在这小编统一回答:“虽然由“费”变“税”,但处理方法还是跟之前一样哦!”
1、计提: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2、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3、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税
银行存款/现金(实收)
警惕!这7种情形,违法!
企业请对照自查!
社保违法成本大!
社保不缴、少缴、代缴社保,虽说减少了一部分成本,但是所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获得的收益,得不偿失!
1、社保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等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增加劳动纠纷风险;
2、未缴纳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必须承担责任;
3、未缴社保:员工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4、未依法缴纳社保还会面临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征收法律风险;
5、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可能会使公司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影响出行;
6、挂靠代缴社保风险大,可能面临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等等。
有些企业要说了:“我们也想按照规定,给员工入社保,但是员工本人不同意,他自愿放弃不行吗?”
在这,小编肯定的回答你,不可以。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目前企业在社保缴纳不合规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缴保人数不足。不给试用期员工交社保,劝员工自动放弃社保等。其中《保险法》和《劳动法》都有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企业也要给员工交保险。
2、缴费基数不足。长期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按岗位工资部分缴纳,不算奖金和绩效等。
一般而言:
①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
②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
③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具体根据各地政策执行。
3、缴纳险种不足。某些企业不给员工上全险,或者只交工伤保险等。
社保入税后,数据将由税务机关监管,以上三种行为肯定是不行了,企业财务报表中申报的工资、个税申报的工资与社保申报数据之间比对。如果发现企业异常,将被严查,将会面临补交、罚款、滞纳金等。
1、足额缴纳社保
2、及时入社保
社保缴纳具有强制性,一定要及时入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属于违法。
3、避免代缴社保
给非雇员代缴社保,不但会面临骗保风险,还会面临税收风险。
最后提醒老板和会计们:趁现在还未严查,一定要规范纳税,否则追悔莫及!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财务经理人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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